广东省残疾人体育艺术训练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残疾人体育艺术训练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 注: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订金(预付款)7天前提供订金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订金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球盟会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订金(预付款)完全抵扣之前,中标人应保证订金担保持续有效。”更正为“注: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订金(预付款)7天前提供等额订金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订金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订金(预付款)完全抵扣之前,中标人应保证订金担保持续有效。”。
2.采购公告附件“附件: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3支付方式 方式四:注: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订金(预付款)7天前提供订金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订金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订金(预付款)完全抵扣之前,中标人应保证订金担保持续有效。”更正为“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订金(预付款)7天前提供等额订金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订金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订金(预付款)完全抵扣之前,中标人应保证订金担保持续有效。”。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