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奖励残疾人运动员与教练激励体育拼搏精神
央广网福州8月9日消息(记者罗晓英)为激发残疾人运动员的拼搏热情,福建省近日修订并出台了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奖金奖励办法。这项新政策旨在对在国际及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给予充分肯定与激励,推动福建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根据新办法,福建省对运动员的奖励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运动员的奖金依据其参加赛事的层次和获奖名次,设定了1500元至120万元不等的奖金。对于集体项目中非主力运动员,以及在接力和团体项目中仅参加预赛的运动员,则按照运动员奖金标准的60%给予奖励。
在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的奖励方面,政策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在国际重大赛事如残奥会、亚残运会、听障奥运会和世界特奥会中,教练员的奖金标准与所培训的运动员(队)相同。而在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中,教练员的奖金则为所培训运动员(队)奖金的50%。此外,辅助人员的奖励标准为运动员奖金的40%。
这一新规不仅提升了残疾人运动员的积极性,也为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的努力给予了应有的回报。福建省的这一举措,体现了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旨在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参与到体育运动中,追求卓越,展示自我。
福建省政府的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残疾人运动员表示,奖金的提升将进一步激励他们在训练和比赛中球盟会网页入口付出更多努力,争取在各项赛事中取得佳绩。希望通过这一政策,能够让更多的残疾人运动员走向更大的舞台,展示他们的才华与拼搏精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