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盟会:诸暨人注意!这项认证工作开始了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58号)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号)文件精神,
诸暨市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申请办理的方式进行残疾球盟会官网入口人按比例就业申报(推荐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用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系统网报端进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审核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生成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待市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工审核确认。
用人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市残疾人联合会201室进行现场申请办理。现场申报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2.《申报资料线.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证明之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用工情况,且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将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本单位实际用工的,除按要求提供以上1-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诸暨市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5)年度》(附件3)以及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除按要求提供以上1-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诸暨市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5)年度》(附件4)。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参与按比例就业年审的劳务派遣机构,应当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球盟会官网入口在联网认证系统中进行劳务派遣业务关联;未通过资质备案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该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
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经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已审核通过”,此时需点击“完成申报”。审核结果同步至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认定书》。


